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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保健防治

更新日期:
112-12-07
發布單位:
香山衛生所
類  別:
癌症保健防治
問題 
如果乳房有腫塊,就是乳癌嗎?
解答 
在台灣乳癌好發於40至50歲婦女,雖然乳癌發生率較歐美低,但診斷為乳癌時的平均腫瘤大小卻較大。這可能是因為台灣女性的乳房自我檢查率較低,且傳統保守的觀念使女性對於乳房問題經常忌諱求醫,甚至有些人即使做自我檢查發現了乳房腫塊,卻常因沒有症狀而不以為意,錯過早期診斷的機會,導致在台灣乳癌患者被發現時經常都已相當晚期。乳房腫塊雖以良性變化居多,但乳癌最常見的臨床表現也是可觸摸的乳房腫塊,另外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如:乳房外觀改變,乳頭凹陷或有異樣帶血分泌物,乳房皮膚橘皮化或潰爛,腋下淋巴結腫大等。罹患乳癌的高危險群包括:過去曾有乳癌病例者、家族中有人得過乳癌、年過35歲才懷第1胎、不孕、初經在12歲以前,停經在55歲以後、過度肥胖等。乳癌是可以早期診斷的疾病,治療的成績也相當不錯,因此定期乳房自我檢查和乳房篩檢就顯得相當重要。每位女性都應定期做乳房自我檢查,停經前婦女在每次月經結束後一星期左右檢查一次,停經後及懷孕婦女則每月固定一天實施,一旦發現腫塊就應該立刻就醫。而對於觸診無發發現的早期乳癌,可透過乳房攝影、乳房超音波來做乳癌篩檢。乳癌的篩檢,基本上,小於35歲的婦女,由於乳房較緻密,而且放射線的影響較大,一般建議先以超音波作檢查;而有危險因子的婦女,20歲起應每年接受醫師檢查;35歲作第一次乳房攝影檢查,之後每年以超音波及x光攝影交替檢查;至於50至69歲婦女,具有一等親乳癌家族病史者,建議每年接受一次乳房攝影檢查,另外健保局自93年7月1日起,對於年滿50歲至69歲的婦女免費提供每兩年1次的放射線乳房攝影檢查。建議您應該立刻就醫做進一步檢查才能診斷或排除乳癌的可能性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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